1、比选条件
1.1 本项目比选人为四川中路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己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意向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
1.2本项目为比选项目,比选组织形式为委托比选。比选人选择的比选代理机构是四川佳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比选项目基本情况
比选项目名称:蓉遵高速(G4215)永兴服务区加油站人工智能安防管理应用平台研发服务项目;
比选范围:根据比选文件中功能需求,完成方案设计、硬件采购、软件需求分析、开发、设计、生产供货、安装调试、系统测试、培训、售后服务等工作;
实施地点:蓉遵高速(G4215)永兴服务区;
工 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180日历天;
技术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范及标准 ;
其 他: / 。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参加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并提供三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实施能力,法人单位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比选。
3.2近3年已完成2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加油站或高速公路信息系统集成、安防系统建设、项目维护)
3.3财务要求:近3年(2016、2017、2018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亏损;
3.4信誉要求:(1)信誉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且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无不良行为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应提供相应网站的完整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3)2016 年-2019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未被国家、比选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
3.5本次比选 不接受 联合体。
4、比选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9年 8 月 10 日至2019年 8 月 12 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佳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一段99号环球广场1507室) 持以下资料购买比选文件:
(1)单位介绍信或者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比选申请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上述资料均须真实有效,并加盖本投标单位公(鲜)章;比选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比选申请人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4.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提供比选文件邮寄服务。
4.3 比选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比选文件获取的方式。
5、比选申请文件递交
5.1所有比选申请文件应于 2019 年 08 月 16 日 14时 30 分整(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四川佳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会议室,方式为现场送达。
5.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人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比选申请文件:
(1)比选申请文件密封破损;
(2)比选申请文件逾期送达;
(3)比选申请文件未送达指定地点;
(4)非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
★为有效遏制围串现象,本项目比选申请文件必须由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递交:由法定代表人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由委托代理人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委托代理人需是比选申请人本单位人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比选申请人为委托代理人缴纳近1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未携带该项资料或所携带资料由监督查验不合格的,比选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对其比选申请文件予以拒收。
6、比选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 四川中路能源有限公司( http://zhonglu.wm39.mingtengnet.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四川中路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二环路西二段十九号仁和春天广场C座2016号
联系人: 杨先生
电话: 13880382630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佳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一段99号环球广场1幢15楼6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028-87623601-640
传真:028—87711659
电子邮件:178758675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