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加油站车用尾气净化液(散装)采购比选方案已由四川中路能源有限公司核准,项目业主为四川中路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比选人为四川中路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比选。
2.比选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名称:四川中路能源有限公司加油站车用尾气净化液(散装)采购。
2.2项目地点:永兴、汪洋、蓬溪服务区上下行加油站 。
2.3招标内容: 车用尾气净化液(散装)。
2.4交货地点:我公司所属永兴、汪洋、蓬溪服务区上下行加油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或负责人资格,营业执照或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中须包含尾气净化液销售,或化工产品销售等相关业务范围;投标人可以为制造商,也可以为代理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质量要求:合格,产品能够满足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及中国石油加油站车用尾气净化液管理规范的要求,投标时须出具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及检验报告。
3.3信誉要求:近三年无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3.4业绩要求:比选申请人连续三年有全国范围内车用尾气净化液销售额(注: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供货合同(或订单),提供的证明材料应至少包含供货范围(货物规格和型号)、供货期、合同金额、对应发票等主要内容,供货合同无金额的须提供公司盖章报表)。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18日至2024年3月22日,上午(北京时间,下同)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在四川省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高速大厦6楼A0635室持以下资料的复印件报名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原件;介绍信需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盖章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真实有效,报名时携带原件查验,同时提供相应的复印件(均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4月1日 15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四川省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高速大厦6楼A0616会议室,方式为现场送达。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比选申请人如未参加开标的将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5.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人将拒绝接受其比选申请文件:
(1)比选申请文件密封破损;
(2)比选申请文件逾期送达;
(3)比选申请文件未送达指定地点;
(4)非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
6.比选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四川中路能源有限公司
( http://zhonglu.wm39.mingtengnet.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中路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高速大厦6楼A0635室
联系人:杨老师
电 话:028-62323943
招标人:四川中路能源有限公司
2024年3月